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榜样青春丨黄河所团支部荣获2018年度“全省五四红旗团支部”荣誉称号

2019-05-09

  山西黄河律师事务所团支部被共青团山西省委授予“全省五四红旗团支部”荣誉称号,成为山西省直律师事务所唯一获此殊荣的共青团支部。

  2019年5月9日,山西黄河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组织委员白晶、团支部书记李晶晶从山西省司法厅党委委员、政治部主任马慧健手中接过了这份沉甸甸的荣誉。马主任对我所团支部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,并鼓励我们今后要继续努力,开拓进取,将榜样的力量传递下去。

  团支部自成立以来,在党支部的正确领导下,始终坚持政治引领为先导,坚持“党建带团建”,积极按照求真务实、开拓创新的工作思路,以服务青年,培养青年律师为出发点和落脚点,不断加强团支部组织建设,发挥团支部先锋作用,为推动所内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作出了积极贡献;在加强理论学习的同时,团支部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团建活动,加强队伍建设,发挥青年干部力量,不断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、战斗力和号召力,逐步打造出一支意气风发,充满活力,具有良好的精神风貌的青年律师队伍。

 

  2019年3月,我所团支部按照共青团山西省委晋团办发【2019】3号《关于申报2018年度“优秀共青团员”“优秀共青团干部”“五四红旗团团委(团支部)”的通知》,积极进行申报,认真准备申报表、事迹材料、荣誉证明等各项材料,按时向团省委递交。经过严格评选,我所团支部因表现突出荣获2018年度“五四红旗团支部”荣誉称号。

  荣誉的取得,既是对黄河所党支部的领导及团支部、广大团员工作的肯定,更是对今后工作的激励与鞭策。今后,黄河所团支部将继续在所党支部和上级团委的领导下,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,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,积极开展各项工作,全面提高自身建设,以服务青年为出发点,团结务实,努力开创律师事务所青团工作的新局面,带领青年律师为我省法律服务事业及社会和谐发展作出新贡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