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
03-242014
-
03-242014
-
03-242014
-
03-242014
-
03-242014
-
01-032014
非法占用他人土地出租牟利各方应当承担共同侵权责任
1985年12月28日,太原市人民政府征用了被告某村土地164.17亩,作为山西某医院项目的建设用地。原告项目立项后,在陆续的建设过程中,被告村委会占用了该项目大量的土地(约78,560平方米)并出租给其余被告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。